3月9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印發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建質[2017]57號),將用3年左右時間,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以下簡稱提升行動)。
一、嚴格追責
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全面落實各方主體的質量安全責任,特別是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
從業人員:強化個人執業管理,落實注冊執業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規范從業行為,推動建立個人執業保險制度,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
項目負責人:嚴格執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規定,強化項目負責人的質量安全責任。
工程質量終身責任: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書面承諾、永久性標牌、質量信息檔案等制度,加大質量責任追究力度。
二、全過程監管
強化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
重點檢查:重點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
加大對軌道交通工程新開工、風險事故頻發以及發生較大事故城市的監督檢查力度。組織開展新建工程抗震設防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和減隔震工程。
專項整治:深入開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為重點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
工程監理:開展監理單位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質量監理情況的試點,充分發揮監理單位在質量控制中的作用。加強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
誠信體系:推進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和懲戒機制,強化信用約束。
三、項目管理
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示范活動,實施樣板引路制度。制定并推廣應用簡潔、適用、易執行的崗位標準化手冊,將質量責任落實到人。
標準化考評:深入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推動建筑施工企業實現安全行為規范化和安全管理標準化,提升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
風險分級管控:建立施工關鍵節點風險控制制度,強化工程重要部位和關鍵環節施工安全條件審查。
四、技術革新
推進信息化技術: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推行工程質量安全數字化監管。
推廣施工新技術:大力推廣建筑業10項新技術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關鍵技術等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工程建設專有技術和工法,以技術進步支撐裝配式建筑、綠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發展。
減隔震技術:加強工程建設和使用維護管理,建立減隔震裝置質量檢測制度,提高減隔震工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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