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號),符合條件的鑒證咨詢業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啦!真是大大方便了納稅人呢!
不過,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和使用,與其他發票有著較大的差別,自開專票的小規模納稅人一定要注意。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梳理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和使用上容易操作失誤的幾個環節,大家看看吧。
1 開具發票
(一)準確選擇征收率
目前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有3%和5%,在開具發票時一定要根據具體的業務內容準確選擇征收率。
咨詢業的小規模納稅人,發生鑒證服務、咨詢服務、銷售貨物,征收率都是3%;如有發生不動產租賃業務(高速公路收費項目除外),征收率為5%。
我們在實務中會發現有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開票時誤選擇了17%或6%的稅率,后續處理十分麻煩,各位一定要注意嘍。
2 發票作廢或沖紅
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或沖紅,其主要區別在于,發票作廢只能在發票開具的當月進行,如果當月因其他原因進行過開票系統的抄報稅操作,已開具的發票也無法作廢。
(一)發票作廢
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二)發票沖紅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可以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操作流程和其他發票差異較大,在這里和大家重點講解一下。
第一步
銷貨方或購貨方在增值稅開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簡稱信息表)。
《信息表》具體由誰在開票系統中上傳開具呢?這個要分情況討論的。
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或者購買方拒收的,或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退回發票聯及抵扣聯的,銷售方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
專用發票已交付購買方,且購買方已認證抵扣或未認證無法退回發票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
第二步
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第三步
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目前納稅人使用的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可以實現上面的全部操作,納稅人一般不用到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
3 發票丟失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后,在發票郵寄等過程中可能發生丟失的情況,對購貨方的認證抵扣帶來影響。可以根據下面的不同情況分別操作。
1.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簡稱《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2.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3.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4.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5.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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